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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本学期入党积极分子教育培养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年09月19日 17:01 点击量:

 

各书院党总支:

 

依据中组部《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以提高我校本科生党员发展质量为目标,现就做好本学期入党积极分子教育培养工作通知如下:

 

 

一、本学期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机制按下述意见进行:各书院党总支负责本书院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工作(学生报名较少的书院可采用与其他书院联办的方法),工作内容包括确定参加党课培训学生名单、合理编班、制定教学计划、聘请党课教师、精心组织教学及考核。

 

 

二、为保证党课授课效果,提高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质量,本学期党课采取小班授课,原则上每班学生人数不多于90人。党课教师须由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书院党总支书记、院务主任、副主任要带头为学生上党课,师资不足的书院,要主动邀请学校领导、党委委员、党委各部领导以及从事党的理论、政策等方面研究的专家学者为学生上党课,增强党课的实效性和吸引力。新聘辅导员须先任助教,随班听课,协助主讲教师负责考勤、维护课堂秩序、作业收阅、监考等工作。学工部和党校将不定期对党课授课情况进行抽查,对接受党课培训的学生进行满意度测评。对于达不到授课效果的老师将进行集中培训和考核,合格后,才能继续授课。

 

 

三、学习内容和教材。 入党积极分子应掌握以下基本理论和知识:党的性质和纲领,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党的组织和纪律,党的宗旨和作风,党员标准和入党常识,“四个全面”战略思想,党风廉政建设与大学生廉洁教育等。鼓励各书院创新党课授课形式,增强党课的吸引力和实效性,在党课学习中增强对党的知识的理解,提升党性修养。为了迎接党的十九大,可将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以及学校“双一流”建设所取得成绩在积极分子中进行宣传和教育。党课教学原则上统一从本学期第八周开始,课时应不少于12学时,教材可参考《大学生党课教程》(西安交通大学出版社)。

 

 

四、考核与结业:书院党总支负责党课培训班的考勤和考核,党课结束后,由党课组织单位负责组织考试,考试成绩于三周内报学工部备案并领取结业证书,优秀学员比例不超过15%。

 

 

五、各书院入党积极分子名单、教学计划、教师安排、分班情况等在开课前报大学生党委审核、备案。

 

 

 

联系人:朱荣锋 张明明

电 话:82668786

 

 

大学生党委

二〇一七年九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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