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书院:
现就做好本学期入党积极分子教育培养工作通知如下:
一、本学期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机制按下述意见进行:各书院二级党校负责本书院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工作(学生报名较少的书院可采用与其他书院联办的方法),有条件的学院经学工部同意后可单独开展本学院研究生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未单独开展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的学院入党积极分子由学生处统一组织培养。学校支持研究生人数较多的学院建立二级学生党校培养机制,研究生人数较少的学院也可试行联办。
二、本科生入党积极分子教育培养工作由各书院党总支负责,包括确定参加党课培训学生名单,合理编班,制定教学计划、聘请党课教师、精心组织教学及考核。
三、为保证党课授课效果,提高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质量,本学期党课采取小班授课,原则上每班学生人数不多于90人。党课教师须由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书院的主要负责人要带头为学生上党课,鼓励各单位邀请学校领导、党委委员及党委各部委领导为学生上党课,增强党课的实效性和吸引力。新聘辅导员必须先任助教,随班听课,协助主讲教师负责考勤、维护课堂秩序、作业收阅、监考等工作。学工部将不定期抽查党课上课情况。
四、学习内容和教材。入党积极分子应掌握以下基本理论和知识:党的性质和纲领,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党的组织和纪律,党的宗旨和作风,党员标准和入党常识,“四个全面”战略思想,党风廉政建设与大学生廉洁教育等。鼓励各书院、各学院二级党校创新党课授课形式,增强党课的吸引力和实效性,在党课学习中增强对党的知识的理解,提升党性修养。党课教学原则上统一从本学期第五周开始,课时应不少于12学时,教材可参考《大学生党课教程》(西安交通大学出版社)。
五、考核与结业:书院党校负责党课培训班的考勤和考核,考核成绩报学工部备案并领取结业证书,优秀学员比例不超过15%。党课结束后,由党课组织单位负责组织考试,考试成绩于三周内上报学工部。
六、各书院入党积极分子名单、教学计划、教师安排、分班情况等须于3月25日前报学工部审核、备案。各学院研究生入党积极分子名单于3月18日前报学工部。
学生工作部
二〇一六年三月八日